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不仅规范了生产端的赋码要求,更首次明确了终端使用者的"扫码三查"义务——查原药来源、查生产日期、查二维码唯一性。这标志着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的价值真正延伸到了产业链末端,让每一个农药使用者都成为追溯体系的参与者和受益者。
一、什么是"扫码三查"?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要求:经营者应逐批扫描核验;使用者应扫码"三查"——查原药来源、查生产日期、查二维码唯一性。
"扫码三查"是1049号公告对终端环节提出的新要求,旨在将追溯信息转化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可实际操作、可验证的安全保障手段。每一"查"都有明确的核验目标:
- 查原药来源:确认制剂产品所用原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信息
- 查生产日期:核验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信息是否与标签一致
- 查唯一性:确认该二维码未被重复使用,一物一码要求得到满足
二、第一查:查原药来源
对于农药制剂产品,原药来源是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。1049号公告新增的原药穿透要求,使得制剂产品的二维码能够追溯到原药层级。
操作方法:
- 打开手机相机或扫码工具,扫描农药标签上的二维码
- 在追溯信息页面查找原药(母药)相关信息
- 核对原药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是否清晰完整
- 如果标签上已标注原药信息,对比扫码信息与标签标注是否一致
这一查验步骤帮助经营者和使用者了解制剂产品的原药来源,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。对于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体系而言,原药信息的穿透是追溯链条向纵深延伸的重要体现。
三、第二查:查生产日期
生产日期是判断农药是否在有效期内的核心依据,也是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最直接的价值体现。
操作方法:
- 扫描农药标签二维码,查看追溯页面显示的生产日期
- 与标签上印刷的生产日期进行逐字对比
- 确认生产日期在产品标注的保质期范围内
- 如为经营者,将扫码结果与进货台账中的生产日期信息核对
重点注意:扫码显示的生产日期必须与标签印刷信息完全一致。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,说明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数据可能存在错误,该产品不应采购或使用。
四、第三查:查二维码唯一性
一物一码是1049号公告的核心要求之一,查唯一性就是验证"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"。
操作方法:
- 扫描农药标签二维码
- 关注追溯系统返回的查询状态提示
- 若显示"首次查询"或正常追溯信息,说明二维码唯一性正常
- 若提示"该码已被多次查询""疑似重复"等异常信息,说明可能存在一码多用的违规情况
- 同批次中可随机抽取多个包装逐一扫码,对比每个二维码是否返回不同的追溯信息
唯一性查验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混入正规渠道的重要手段。每一件产品的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信息应当独一无二,不可复制。
五、扫码发现问题怎么办?
据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规定:生产企业应确保扫码信息与标签、包装信息一致。
如果扫码查验发现以下问题,应采取相应措施:
- 扫码无信息:二维码可能损坏或未正确赋码,应拒绝采购,向经营者或生产企业反馈
- 信息不一致:扫码信息与标签信息不符,应停止使用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
- 唯一性异常:提示二维码重复使用,应怀疑产品真伪,可向监管部门举报
- 原药信息缺失:制剂产品无法查到原药来源信息,应要求经营者提供说明
六、经营者的特殊责任
1049号公告对经营者提出了"逐批扫描核验"的要求。经营者在进货环节应对每个批次的农药产品进行扫码查验,重点核查农药名称、登记证号、生产企业、原药来源及生产日期等信息,确保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信息与进货单据一致,并做好台账记录。
"扫码三查"是农药追溯体系发挥作用的终端环节。只有经营者和使用者真正参与到查验中来,农药二维码生产日期激活的数据价值才能充分释放,农药安全使用的防线才能真正筑牢。硕创科技将持续为产业链各方提供便捷、可靠的扫码查验工具和技术支持。